我们齐云社是由蹴鞠艺人及爱好者自发组成的,主旨是保护蹴鞠艺人利益、促进蹴鞠爱好者的技艺交流。“齐云”这个名称,来自唐代大诗人王维的“蹴鞠屡过飞鸟头”一诗,说的是咱们中的球星,能将球踢得高入云霄,与天上的白云相齐。另外,“齐云”也有吉祥的含义,有祝愿社员会凭借球技平步青云之良好祝愿。
我朝重文抑武,官家注重提拔使用文士为官,文官们普遍对社会上的文化活动比较支持,在管理社会中更体现对百姓的人关怀。我朝殷富,自太祖皇帝起便注重发展经济,让百姓们安居乐业,所以包括踢球在内的文化体育娱乐得到空前发展,成为大众生活中的一部分。靖康之难前,旧都汴梁城中便有从多娱乐场所,光是大型的“勾栏瓦舍”便有十五座之多。其中的大瓦、北瓦和东瓦都被分割成数十个表演区,内有唱曲、舞蹈、蹴鞠、相扑、角抵等戏,尤以蹴鞠最为受欢迎,每逢社日,蹴鞠社间便会举办比赛,汴染万人空巷围观,端的是太平盛世之景象。
我朝自太宗皇帝起,官家对蹴鞠运动都十分着迷。特别是道君皇帝时,皇帝本人就是一个蹴鞠高手,他经常如今宫内侍卫进行蹴鞠比赛,胜者重赏,负者头脸上便被涂抹白粉,以示惩戒。
我大宋是天朝上国,礼仪之邦,太平盛世,有万国来朝。诸国使者来朝贺时,蹴鞠是必不可少的宫廷表演项目,甚至会与番邦举办蹴鞠比赛。当然我大宋人杰地灵,比赛有胜无败,大大扬我国威,也引发了蹴鞠运动在社会上的热潮。
作为临安城最大的蹴鞠社团,我们齐云社组织机构健全,社内成员分工明确。都署和教正是最高管理者,社司负责社内责备,节级和知宾负责招待外事,会干、左军负责社团日常训练,蹴鞠选手依据场上不同位置和个人特点,分成正挟、副挟、解蹬、骁球、挟色、主会、出尖、守网等等,人人各司其职,让每个人都将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。
俺们大宋的蹴鞠运动有两种玩法,一种是单球门或者不用球门,以表现个人脚法技术为主,称为“白打”。表演中除了用脚踢球之外,身体的头、肩、臀都可以触球,此乃“飞弄”;若以后背或前腹接球,使球在身上不滚落地上,称为“滚弄”;此外还有转花枝、流星赶月、八仙过海、落花流水等各式玩法,特别能展现个人技巧。我朝前太尉高俅大人,便是个中高手,被后人戏称为“始祖球星”。
最常见也是最受欢迎的,还是正规的蹴鞠比赛。比赛时,在场地两商各设一球门,门高三丈二尽,门柱之间阔九尺五寸,中留一“风流眼”,比赛双方将球送入风流眼中便为得分。比赛时,双方各有十六人上场,有球头一人,跷球、正挟、头挟、左竿、右竿、散立、主会各二人,守网一人,以击鼓为号,开始比拼。踢入球门多者为胜,胜者有赏,败者受罚。
我们齐云社作为官家指定的“蹴鞠正宗”,在业内有着绝对的权威,担负着制定蹴鞠运动统一的技术标准、比赛要领、赛事规程和组织比赛等各项任务,制定成员必须遵守的技术准则与比赛章程。
以比赛的规矩为例,《齐云社规》规定:“以鼻为界分左右,是在左使左,在右使右。侧边依拐,在肩使肩,在膝使膝,是搭使搭,当肷即肷,并要步活眼亲,两手如提重物,方为圆社。 不许入步拐,不许退步打,不许入步肩,不许退步背,不许入步蹑,不许入步膝,要四厢不背,用远近着人,任风起不踢,酒后不可踢。”
这份社规给大家解释一下。“以鼻为界分左右”,说的是在蹴鞠动作中,要注意身体的左右两侧之对称性;不同的身体部位触球时,要有相应地使用跷、蹑、蹬、搭、拽、捺等技术,如果触球部位不遵守相应的要求,蹴鞠水平就会受影响,也会违反蹴鞠规则。这些规定都是我们齐云社在专业规则和既定习俗之上制定的,在业内具有绝对的权威性,各社团都必须严格执行。
我朝自“绍兴和议”之后,与金国息兵多年,社会安定,百姓们也有较多的空闲时间进行体育活动。我们齐云社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全国性的比赛,这种比赛一般都是在山上举行,也叫“山岳正赛”。这种比赛一般都是安排在中秋前后进行,比赛之前要对神灵进行拜祭,之后再进行比赛。这种全国性的比赛,各参赛队都要交纳一定的费用,称为“香金”,作为对最后获胜者的奖励和比赛的开支。
齐云社下属有大小数十个蹴鞠球队,在社团的统一安排下,定期举行比赛,观众买票参看。也有些达官贵人的婚庆喜宴上,会邀请齐云社下属的球队去表演,所以社团中的队员收入都有保障。如果是技术过硬的队员,还能成为受到大众欢迎的明星,可谓名利双收。
齐云社是蹴鞠爱好者组织,参加的人愈多,势力愈大,给社团和字社员带来的利益就愈多。齐云社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,各地都有分社。一个人通过技术考核并加入后,就可以到各分社跑码头,分社免费接待。
齐云社规则很多,有十礼、十不赛、十不踢、十不许、十禁戒、十紧要等规定。社内等级森严,分工明确,所有场合严格按照地位等级对号入座。《社规》把合格球员的技术归纳为:以鼻为界分左右,是在左使左,在右使右。侧边依拐,在肩使肩,在膝使膝,是搭使搭,当肷即肷。并要步活眼亲,两手如提重物。连如何理鬓、如何解鞋脱靴、怎样使气,都有着明确的规定。
齐云社是第一个将球员的技术进行总结,独创了系统的训练方法的社团,甚至针对射门编撰了一首《下脚歌》,对出脚射门前怎样调整呼吸、怎样触球、如何发力等方面进行了总结,让文化水平不高的踢球者们易于掌握,所以齐云社的蹴鞠技术能够冠绝当时。
齐云社中,不但有民间的高水平蹴鞠艺人,连上层社会的蹴鞠爱好者也纷纷加入。临安城中有句俗话:“不入齐云社,到老不风流”以及“天下风流事,齐云第一奇”,很多人将加入齐云社当成向上的跳板,希望通过学习球艺能得到翻身的机会。因为上层集团喜爱蹴鞠这项运动,所以也出现过蹴鞠选手得到上层集团的赏识而完成人生逆袭的事例。
球员结社抱团一方面是便于交流,另一方面也能最大限度的保障球员的权益。蹴鞠球手如果没有组织的话,很难得到表演和比赛的机会,一旦受伤或者发生意外,也没有人代为维权。齐云社在这方面就能保障球员的许多合法权益,这也是许多优秀选手都纷纷加入的重要原因。
齐云社是在宋朝的礼乐制度下成立的,社规等级森严,严格按照地位等级对号入座。所有的十不赛、十不踢、十不许、十禁戒等社规,,都是封建社会各种封建制度的延续,都在捆绑和束缚球员的思想和行动。球员在用头、肩、背、胸、腿、脚等部位玩球时,球在不同位置必须按照规定的蹴鞠方法进行处理,不得违反规定,如果违反便会被逐出社团。 这些规定使得蹴鞠运动陷入了极为刻板的程式化,扼杀了蹴鞠的创新技术生成,减弱了蹴鞠的运动魅力,使其对观众的吸引力逐渐下降。
齐云社的成员间,球技的差距以及场上的位置是不一样的,而齐云社制定的规定是将场上比赛选手进行位置划分,“正挟”相当于前锋,“头挟”相当于中场队员,“左竿”、“右竿”相当于后卫,只有“正挟”才有射门的权力,“头挟”和“左竿”等人射门入网不但不给奖励,反而要扣分受罚。这种不合理的位置确定,使得球队人人都想当“正挟”,无人愿意当“头挟”和“左竿”。一个球队不可能只有前锋,而没有中场和后卫,这种内部的矛盾,也对蹴鞠运动的发展产生了不良后果。
我朝的礼乐制度规定了蹴鞠是一种表演项目,齐云社为了迎合朝廷,越来越视这项运动的技巧性,逐渐放弃了足球应有的竞技性,使蹴鞠运动走入了不健康发展的歧途。齐云社为了保护蹴鞠艺人的利益,对所有外来的、未经拜师礼仪的艺人都要进行收费考核,只有通过考核后,才能在本地表演。这其实就是禁止社团以外的人员从事蹴鞠动动,限制了蹴鞠运动的普及和发展。
有人对我说,如果没有经济利益,齐云社也许不会这么快衰亡。正是齐云社的急功近利,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,才使大家踢球的目的都是为了露脸出风头,获得更大利益,齐云社也脱离了原来的初衷,焉能不亡?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