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、两型办、质监局:
健全绿色市场体系,增加绿色产品供给,是推动绿色流通发展的重要任务,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。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86号)明确提出,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,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、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,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。2016年11月,省商务厅、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联合组织编制的《湖南省两型仓储企业》(DB43/T1184—2016)、《湖南省两型餐饮企业》(DB43/T1183 —2016)地方标准由省质监局发布。为推动我省两型仓储、餐饮企业建设,根据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、省质监局《湖南省两型认证管理暂行办法》(湘两型〔2015〕5号)文件精神,省商务厅、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、省质监局决定在全省实施两型仓储、餐饮企业标准和开展两型仓储、餐饮企业认证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思路
牢固树立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推进全省流通业绿色发展、循环发展、低碳发展,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方向,以节约资源能源、降低消耗为核心,在全省组织认证一批两型仓储、餐饮企业,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,引导全省仓储、餐饮企业两型化发展,实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,推进全省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和绿色发展。力争到2020年,在全省仓储、餐饮行业通过认证的两型企业超过100家,形成政府积极引导、企业为主体,市场有效驱动、公众广泛参与的绿色流通发展机制。
二、组织机构
省商务厅牵头,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、省质监局配合,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、两型工作机构和质监部门积极推进。
三、实施程序
1.征集。2017年10月20日前,自愿参加两型仓储、餐饮企业认证的企业,对照《湖南省两型仓储企业》(DB43/T1184—2016)、《湖南省两型餐饮企业》(DB43/T1183 —2016)的有关要求,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(包括企业基本情况、围绕两型工作所作的主要工作、预期取得的主要效果等),向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认证申请。2014—2016年,得到省两型商务试点支持项目的企业要带头申请。2017年10月30日前,市州商务主管部门、两型工作机构、质监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共同把关,进行初审后,统一报送省商务厅。由省商务厅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、指导,确定一批培育对象。
2.培育。省商务厅、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、省质监局联合第三方认证机构,对照《湖南省两型仓储企业》、《湖南省两型餐饮企业》标准,对纳入培育对象范围的企业进行培育。
3.认证。省商务厅、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、省质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,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认证。培育对象根据自身培育情况,认为已经达到标准要求的,向第三方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。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照《湖南省两型认证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湖南省两型仓储企业》、《湖南省两型餐饮企业》等文件要求,以及认证程序,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认证。
4.公示。经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通过的企业,在省商务厅、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、省质监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5.颁证。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,认证机构向获证方颁发认证证书,由省商务厅、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、省质监局联合授牌。
四、保障措施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、两型工作机构、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,统筹协调、定期调度、落实责任、形成工作合力,配合做好标准实施和两型仓储、餐饮企业认证工作。省商务厅已经将两型仓储、两型餐饮企业的认证工作纳入全省内贸流通年度考核指标。认证工作不需企业缴纳任何费用。
2.加大支持力度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、两型工作机构、质监部门要把两型仓储、餐饮企业认证作为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绿色发展的实际举措,积极整合资源,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、运输配送储存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,支持绿色金融、绿色消费、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。
3.营造良好氛围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、两型工作机构、质监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,周密部署、积极参与,充分调动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性,运用各种社会媒体和媒介,组织系列主题活动,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产品等宣传活动,传播绿色发展理念,引导绿色生活方式,积极营造两型仓储、餐饮、商场企业认证的良好氛围。
联系人:省商务厅流通发展处 李仲明(0731-82287211)
省长株潭两型委改革处 童琳(0731-85063960)
省质监局认监处 伍葡容(0731- 89967081)
特此通知
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长株潭“两型社会”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2017年9月7日